省基金会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
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文明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基金会文明建设向深度延伸和广度发展,切实改进基金会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创建和谐基金会,更好地为全省残疾人服务,根据省委、省直工委、省直机关文明办和省残联有关文明创建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基金会实际,现就我会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文明创建”)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文明创建要全面贯彻中央和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坚持机关党建和文明创建相融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实现基金会和谐发展,促进我省残疾人福利事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创建目标
通过基金会全体职工共同努力,使基金会工作作风、人员素质、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上一个台阶,在2018年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评选考核验收中合格。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文明创建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
组长:于洪礼
副组长:周蓉
组员:刘红勇、杨新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研究制订各项活动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联系沟通省直工委文明办、省残联和相关部门,对各部室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检查、验收。
办公室主任:刘红勇
办公室副主任:杨新林
组员:刘彦彦(负责资料上传)、黄冷冰、余艺、王琼楼
四、工作重点
(一)营造创建氛围,夯实基础工作
领导小组充分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充分保障人财物方面的需求。下设的办公室制定好实施方案,做好全体干部职工动员和部署,形成文明创建工作合力。开展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评比活动,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夯实基础工作。
(二)加强各类学习,提高队伍素质
通过专家专题讲座、人人讲党课、观看爱国电影、参观红色教育基地、普法考试和交流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树立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干部形象,使基金会干部职工形成浓厚的学理论、学业务的风气,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抓好党支部学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支部学习一月一次,支部书记和各成员轮流讲党课的方式,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二是通过观看爱国电影、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三是认真贯彻实施普法规划,通过听取专家专题讲座、组织学法用法考试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治水平。
四是增强业务本领,提高工作成效。通过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培训班,考察学习兄弟省份优秀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规范内部管理、培育文明新风
一是规范内部制度。各项管理工作都做到有章可循,内部管理井然有序,业务工作程序规范,基金会工作无差错、无事故、无违法违纪等情况。二是提升精神面貌。通过改善文体活动设施条件,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精神面貌。全年深入开展扶残助残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组织开展“光盘行动”、“文明交通行动”和“文明出游宣传引导”等宣传活动。开展网络和手机传播文明行为和典型案例,倡导社会文明新风尚。
(四)打造绿色家园,推进综合治理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单位建设。通过创建活动,打造绿色家园,使基金会办公区域环境净化、绿化、美化、亮化,办公室内整洁、卫生,办公用品放置有序,办公设施完善配套。制定综治工作年度计划方案、签订综治工作责任状,推进基金会综合治理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机制促实效
以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为目标,建立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创建工作机制。理事长为文明创建工作总负责人,各部室相互配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保证文明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残疾人事业整体规划,制定好基金会的发展计划,以资金募集工作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打造“集爱三湘”品牌项目,促进基金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二)强化党建引领,党建创建相融合
把文明创建与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在一起,在文明创建过程中,紧紧围绕“党建带创建、创建促党建”的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和文明创建相融合,强化党建引领,注重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形成了党建与文明创建交汇融合、双向提升的良好格局。
(三)加强汇报联系,主动接受创建指导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省文明委、省直机关工委文明办和省残联文明办的沟通与协调,主动汇报创建工作情况,积极争取他们的关心支持和指导,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反应和掌握创建动态。同时,注重虚心学习,借鉴其他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增强文明创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高创建质量。
(四)推进目标考核,巩固创建成果
一是基础工作到位,做到组织申报有序,电子台帐录入有序、检查评比有序,全面完成创建目标。二是管理到位。按照《湖南省直属机关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评选和管理办法》(湘直发〔2010〕5号)建设标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服务质量。三是目标任务到位。对列入文明创建的各项目标考核,纳入课程式管理,层层推进,逐月跟进,确保全面完成任务。
(五)抓好宣传发动,有效激发创建热情
文明创建工作人人有责,必须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创建意识,重视舆论引导。各部室要切实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深入动员、广泛发动、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努力的工作格局。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宣传先进典型,从领导重视向全体成员重视拓展,不断引导干部职工以高昂的热情和干劲,把文明创建工作做得更深、更实、更好。?
(六)加大创建投入,保障活动开展?
年度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相关经费列入预算,做到有计划开支。加强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基金会干部职工文体活动的条件。
六、创建步骤
基金会创建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活动既分阶段进行,又整体推进,具体创建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准备阶段(2018年3月)
主要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成立创建文明标兵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二是制定创建文明标兵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创建文明标兵单位的目标、组织领导、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和实施步骤,下发《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文明科室”、“文明职工”和“文明家庭”评比办法》,细化、量化评选条件,明确评选程序和办法。三是动员部署。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思想发动,组织学习省直机关工委关于创建文明标兵单位的有关文件,安排部署创建工作,宣布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并层层签订创建工作责任书,使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二)具体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4月-12月)
严格按照工作安排和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的内容与目标,整体推进,逐一落实。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个月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并对活动进行讲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上报资料,不断提高创建活动的质量。
(三)开展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10月-12月)
对照《省直文明标兵单位管理办法》及创建标准,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对落实省直机关文明办组织开展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认真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
(四)检查验收总结阶段(2018年12月)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完成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汇编等工作,做好单位全年文明创建工作总结,建立创建工作专项档案,把创建规划、年度计划、活动安排及相关材料报省直机关工委,并报请省直机关工委文明标兵单位创建领导小组进行检查验收。
湖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2018年3月19日